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部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部署开展202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
通知要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深刻认识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和工程项目全面复工复产条件下组织实施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特殊重要性,结合本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工作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各项活动取得实效。
同时,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形成工作合力。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有关部署,加强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管控,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严格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全面严肃对责任企业和人员实施处罚处理。依托“安全生产月”活动平台,大力宣传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意义,凝心聚力,全力推进专项整治不断向纵深发展。
紧紧围绕“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活动主题,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施工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的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更加注重采用线上方式开展安全宣讲。认真组织开展“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及时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努力营造有利于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的氛围。
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培训体系,重点加大对事故责任企业人员的教育力度,在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尤其要引导企业主要负责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06.03